<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点击图片右键保存至桌面打印

        点击右键保存图片

        关于印发《职田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 2022-10-27 13:25:00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7140 主题分类 林业
        文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职田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我镇在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职田镇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经镇政府授权,需要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森林火灾发生地村联合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镇政府的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村、驻镇各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制定和落实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本预案涉及的相关单位,应积极履行本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切实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快速有效。

        3、以人为本,降低损失。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各村、各单位和林区群众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机制及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五)火情报告

        按照《森林防火法》的规定,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后,各村应该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逐级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经核实,按规定程序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六)预案启动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批准,启动本预案。

        1、直接威胁镇、村、居民区以及重要公共设施安全;

        2、可能发生严重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燃烧时间长、面积大,12小时内火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4、可能危及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

        365足球比分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365bet官

        5、需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其他情形。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指挥机构:

        指 挥 长:镇长

        副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  主管林业副镇长

        指挥部成员  张清艳  岳玉宁   文  龙  刘  凯   

        李  娜  蒙  天  文  静  周敏荣   

        王有民  唐鹏军  赵  伟  张  强

        郑乙午  王  菲  肖寿阳  范永成

        杜佩栋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负责日常工作和值班调度工作。

        全镇统一森林火灾报告电话:029-34567306

        (二)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及时组织动员,积极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作用,担负起各自的职责任务。

        1、林业站(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村通报火情、险情,协调各村、驻镇各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一线开展工作;组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和紧急处置工作。

        2、派出所:联系公安消防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配合作好火灾案件侦破工作。

        3、司法所:及时开展相关渎职案件、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

        4、财政所:负责森林火灾扑火经费预算、上报拨付工作。

        5、民政站: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灾后重建和生活保障工作。

         6、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民兵参与火灾扑救。

        7、学校:负责加强对全镇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适时组织学生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活动。

        8、文化站:负责组织各村,利用广播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创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预警监测机制

        (一)火灾动态监测

        主要依靠各村护林员和林区群众对各村林区每天监测周围动态,是否有火灾发生。

        (二)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每天收看、收听由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实况、天气预报、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策辅助信息。

        四、信息报告与处理

        (一)发生下列重要火情之一,各村应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公顷以上;造成人员伤亡;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威胁林区居民点及重要设施;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和其它需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需要报告的其他火情。

        (二)火灾发生各村应及时、详细、准确地将以下情况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已投入扑火力量和设备;火灾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场燃烧情况和蔓延趋势,火场气象情况;森林火灾发生地的森林资源状况和道路、交通、地形地貌等情况。

        (三)当接到重要森林火情报告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为制订扑救方案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密切关注火情动态。一旦启动本预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

        (四)本预案启动后,前线指挥部每1小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火场综合情况。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场情况,起草森林火灾情况报告,由指挥部领导审签后,报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抄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五、火灾扑救

        (一)分级响应

        1、村、驻镇各单位森林防火应急反应

        发生森林火灾后,各村、驻镇各单位主要领导应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组织扑火人员,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特大森林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报告相关情况,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指示启动预案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成立后方和前线指挥部,并根据火情,委派专人前往火场,按照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

        (二)组织指挥

        1、后方指挥部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组成,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任总指挥。后方指挥部负责对火灾扑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发布扑火救灾的各项命令;组织协调各村、驻镇各单位做好扑救工作,依据火情动态协调组织后续力量,统一指挥全镇森林扑火物资;及时将火情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前线指挥部

        由后方指挥部总指挥派往火场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与各村主要领导、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负责执行后方指挥部发布的扑火命令,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尽快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其统一指挥,其具体任务是:全面掌握火灾现场的地形地貌、火情发展趋势并报告后方指挥部;全面掌握火场扑火人员、装备及行动情况,安排扑火任务和工作计划;直接调度指挥现场扑火人员实施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火场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火场清理验收及火灾调查;负责火灾现场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综合保障

        1、扑火力量

        当地的专业、半专业和义务扑救队伍为扑救火灾第一梯队,当地派出所、林业站为第二梯队,前往支援的专业、半专业和义务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各梯队的行动由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

        各扑火力量原则上按行政区划范围承担扑火任务,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组织指挥和调用。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由火灾发生村提出申请,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后实施增援,必要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2、物资保障

        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指挥应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器具和装备。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应保证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火物资急需。扑火工具不足时,根据需要购置扑火中所需的手电筒、铁锨、车辆、燃油、救护用品等物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解决。

        3、通信保障

        各村班子成员、驻镇各单位同志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电话24小时开机,保证火场与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4、交通保障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保证防火指挥车车况良好,确保用车需求。扑救火灾时,及时赶往现场。

        5、培训演练

        (1)各村护林员和扑火队队长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培训。

        (2)各村林区义务扑火队由所在村委会负责组织培训。

        (3)林区群众由村委会负责开展扑火常识培训,明确应急信号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防止人员伤亡,最大限度降低经济损失。

        2、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本村、组义务打火队自救为主,积极向上级报告,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

        5、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的原则。火灾要及时扑灭,一般火灾限时扑灭,边远林区的一般火灾扑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资料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队员的安全。

        (六)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各村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设立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确保居民点的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七)火场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后方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火场,并留下足够人员留守火场12小时以上,经所在村或前线指挥部检查确无复燃隐患后,方可撤出留守人员。

        (八)医疗救护

        扑救森林火灾时,各村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落实急需医药用品并送到扑火现场。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镇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和处理善后工作。

        (九)火灾案件查处

        由镇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镇政府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十)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终止本预案,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各村、驻镇各单位,现场勘察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建设。

            (三)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于必要时进行修订,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二)越镇界森林火灾

        当发生镇外火烧入或镇内火燃出情况时,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镇政府,并通知相关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火灾肇事者根据《刑法》、《森林防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对火灾事故负责有行政领导责任的,参照《旬邑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具体条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