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0414 | 主题分类 | 公安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3-02-03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根据《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局所设机构职能如下:
(一)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全局值班备勤管理、文秘工作、机要通信、公安信息收集、汇总、研判工作;全局的公文处理和文书管理工作;筹备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刑警大队
1、负责刑事的侦查工作。
2、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3、做好刑侦基础工作。
4、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制定预防和打击对策。
5、做好犯罪预防控制工作,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
6、按照办案协作规定,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办案。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负责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积极开展“无毒县”的巩固工作;研究分析掌握毒品犯罪的规律特点以及毒品进出通道和分销网络,及时制定打击毒品犯罪对策;负责承担全县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制毒物品的检验、鉴定工作。
(三)治安管理大队
加强对派出所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督办、全面促进我县治安管理工作。按照治安大队各职能部门特点,合理分解各项工作制定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考评规定。
(四)交警大队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其职能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道路的交通秩序行使管理权,主要任务是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管理及驾驶员考核、牌证审验,执行特殊紧急任务等。
(五)政工室
负责全局政治思想工作、纪检、督察、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局党委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决议,掌握队伍状况,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时向局党委和局领导汇报;认真组织不同时期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民警素质;做好拟提拔任用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维护人民警察合法权益的工作。
(六)法制大队
全面负责本局各类刑事、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以及对违法犯罪人员的起诉、劳教、治安处罚、行政复议。负责全局执法质量的考评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助局领导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全局的执法活动。主持开展执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服务。负责全局干警的法律任务培训工作和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各办案单位,加强执法监督,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七)、看守所
负责做好看守所的安全管理、教育、改造在押人员的工作,确保监所安全,保障刑事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派出所
根据行政区域,我县共设9个乡镇派出所及1个森林公安派出所,9个乡镇派出所职责和任务如下: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森林派出所职责和任务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保护本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森林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3、负责辖区猎枪弹具管理查处工作。
4、协同林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5、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工作。
6、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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