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18-0088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18-10-1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 革命老区 建设项目 |
为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范管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安排,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建立公开、规范、透明的财政管理机制。按照中省有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8年旬邑县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接受全县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的对象
有关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公示的主要内容
1、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来源、性质、用途、安排原则。
2、2018年革命老区资金安排的项目。
三、公示的形式
旬邑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平台
四、公示的时限
1、项目安排在获得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后,各有关乡镇政府及部门对革命老区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反馈意见的受理
县财政局负责反馈意见的受理。县财政局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或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做出解释或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附件1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来源、性质、用途及安排原则
附件2 2018年革命老区资金安排的项目
旬邑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1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来源、性质、用途及安排原则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为中央下达的中省转移支付资金,首先用于革命老区专门事务项目,包括革命遗址旧址、纪念场馆、烈士陵园等场馆设施及周边环境、附属设施的新建、扩建和维护改造,老红军及军烈属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等。本地区现有革命老区专门事务项目未安排到位的,不能安排民生事务项目。
其次用于革命老区民生事务项目,主要是改善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有关事务,包括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事项和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设施的建设维护。项目安排上,要优先考虑有关部门认定的本地区革命老区村和革命老区乡镇的民生项目。
附件2
2018年革命老区资金安排的项目
序号 |
单位 |
项 目 |
备 注 |
1 |
马栏革命旧址管理处 |
马栏革命旧址维修保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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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湫坡头镇政府 |
湫坡头镇太堡村道路排水渠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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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塬镇政府 |
清塬镇人行道地砖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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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洪镇政府 |
张洪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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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桥镇政府 |
土桥镇镇头村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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